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来源:湖南省工信和信息化厅      阅读:50次

  

各市州工信局、县市区工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强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管理,根据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我省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装备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推荐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

    1、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

    2、Ш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3、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

    (二)推荐程序

    1、各相关企业依据相关规范条件要求自愿申报并组织申请书编写;

    2、4月30日前,申报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3、县市区、市州工信部门逐级在“平台”进行资料审核,开展现场核查,并向上一级工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

    4、5月10日前,省工信厅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并向工信部提出推荐审核意见。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县市区工信部门应根据时间节点,组织本地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积极申报规范条件企业,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我省23家已公告企业(见附件)应于5月10日前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经我厅审核后报送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多次未报的企业,工信部将取消规范条件企业称号。

    (三)为方便资料审查及专家评审,各申报企业应于4月30日前向省工信厅提交1份书面申报材料。

    联系人:喻向阳  0731-88955306

     

    附件:我省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已公告名单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