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省民爆物品和爆炸类危化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1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88次

  

各市州工信局(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按照8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教训(2020年8月4日傍晚,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发生重大爆炸事件,因动焊引起2700多吨硝酸铵发生爆炸,已造成4000多人死伤)。为切实抓好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工信厅决定:从8月10日开始至9月底,开展全省民爆物品和爆炸类危化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今年以来,无论在疫情防控最吃紧的阶段,还是在复工复产最关键的时期,特别是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习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做了一系列重要批示。总书记强调,生命重于泰山,要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实现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率、安全相统一,把安全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个高度就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深刻认识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安全感的期待日益增长,要始终把安全第一贯彻到一切工作当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任何时候都要守住安全底线。要主动承担“三个必须”监管责任,这些安全的责任是推不掉的,甩锅是甩不掉的,凡特大事故都要追责问责,不如主动担当负责。 
    二、以危险品仓库为重点,立即开展我省民爆物品和爆炸类危化品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湖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指导,组织对所有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超量储存、违规混存等行为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执照等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要组织全面排查辖区内硝酸铵、硝基胍、咧酸铵等爆炸类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情况,实现一企一策,坚决治理,要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储存环节,降温、通风远离火种的措施,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严禁相互禁忌捆放存放,混放混存,确保有关监测报警、消防系统等装置设备完好有效。 
    要对所有硝酸铵等爆炸危险物品的储存场所开展定量风险评估,核定储存量及周边安全距离,严防发生事故造成群死群伤;要严格落实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岗位责任人,组织有经验的行家专家深入一线指导服务,认真查、深入查、具体查,检查结果必须签字划押,严防搞行式,走过场。 
    三、举一反三,抓好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要深刻吸取近来发生在天津的“8.12”,江苏响水“3.21”以及浙江温岭、河北张家口、永州远军“10.27”等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每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当前我省气温高,生产经营活动繁忙,各单位要针对生产经营高峰期、气候变化波动期、自然灾害多发期的实际,把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最薄弱的环节,最大的风险隐患提到前面,急事急办,不能按部就班,切实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