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音视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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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音视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3〕5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加快音视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加快音视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抢抓全球音视频产业技术变革新机遇,加快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音视频产业集群,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创新平台布局。加快建设媒体实验室,围绕音视频产业根技术、核心关键软硬件和标准组织攻关,构建并不断提升引领行业的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能力,推进建设产业联合创新中心、产业赋能平台,打造“0—1—10—N”的专业化、体系化创新平台。支持培育国家级和省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财政厅,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高能级创新平台作用,持续突破端到端生产级核心设备、新型消费电子产品、关键芯片及元器件,数字内容生产工具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及解决方案、消费级数字创意软件,沉浸式、交互式内容创作等关键核心技术。以应用驱动技术创新,推进音视频与人工智能、5G、云计算等千行百业融合创新突破。每年梳理发布音视频关键技术产品攻关目录,运用“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实施一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制造业关键产品攻关项目,形成一批原创性、引领性成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三、构筑新型数字底座。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联合生态企业,打造基于自主技术底座的全省音视频行业大模型,为产业提供可共享的行业数据服务。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两网一平台”(影视产业协作网、影视发行网和分账/对账平台),联接内容拍摄、制作、发行、放映端,补足影视全产业链科技要素,提升影视产业创作、制作、发行、放映数字化能力。(责任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广电局)

  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突出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大头部企业招引培育力度,支持音视频行业龙头企业在湘设立全国总部、区域总部,按招商引资有关政策奖励。鼓励企业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对经省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湘转化、产业化。鼓励龙头企业引进上下游生产配套企业,并加大配套企业订单生产,按年度非关联交易订单增量部分给予奖励。鼓励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参与或承担音视频领域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通过兼并重组、股权合作、永续债、可转债、成果转化等方式,战略布局音视频产业。支持动漫游戏等优秀内容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文资委)、省国资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支持自主产品推广。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对于音视频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轮次芯片、首套件基础电子元器件、首版次软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的可优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支持企业开展产品测试认证,对测试认证的首款产品,给予一定测试认证费用补助。支持企业基于全省音视频行业大模型开展新产品及服务研发推广。(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打造融合应用标杆。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标准,持续创作“现象级”影视、动漫游戏、元宇宙等消费娱乐内容产品,开发基于智能制造、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文旅娱乐、智慧城市等领域应用的内容产品,以内容牵引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推动产业资源集聚,构建内容引领产业发展优势。每年遴选实施一批示范标杆项目,对项目解决方案提供商,每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构建良好产业生态。支持建设音视频行业开发者生态和创作者生态,配置根技术、芯片、开源代码、通用模型、内容等资源,实现开放共享。支持音视频行业企业或个人基于开发者生态和创作者生态发布原生应用和内容,鼓励开发者生态和创作者生态运营主体对排名靠前的开发者、创作者给予奖励,省相关专项给予开发者生态和创作者生态运营主体一定补助。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音视频全球体验中心,充分运用4K/8K、HDR Vivid、Audio Vivid、3D、数字人互动、全景视觉等新技术,打造全国最大的音视频产业创新体验阵地。(责任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八、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支持音视频领域人才纳入“芙蓉计划”等省级重大人才项目,支持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计划。加大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对音视频人才的倾斜力度,鼓励引进音视频行业领军人才、科技与人文艺术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对关键人才、核心团队实行靶向引进。发挥我省文化传媒优势,支持创办高水平的传媒艺术类高校。支持省内高校引进合作办学资源,创设网络与智能媒体、音视频智能制作、数字媒体设计、新一代音视频编解码、图形引擎、音乐技术等相关专业,对企业与高校合作开设的专业课程进入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的,根据课程建设情况,给予课程建设单位最高100万元的补助。支持建设产教融合人才实训基地、现代产业学院和音视频行业产教联合体,根据人才培养数量和实训效果,按不超过每个基地、学院、产教联合体软硬件条件建设(不含基建)费用30%给予建设单位最高2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强化财政金融支持。采取新增、统筹的方式,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音视频产业。在省产业母基金下,设立音视频产业相关基金,带动各类基金支持音视频产业发展。支持音视频企业优先纳入省产融合作制造业“白名单”、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清单等,按规定享受支持政策。鼓励市州人民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营造浓厚发展氛围。支持园区、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举办“马栏山杯”国际音视频算法大赛、音视频产业峰会等有影响力的重大活动,视情况给予承办单位一定补助。丰富拓展“马栏山指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品牌。(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以上政策措施与我省其他同类政策措施不重复享受,支持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原则”执行。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