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5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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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5年,针对小微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部将继续实施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扶助小微企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落实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为重点,以“加强帮扶、强化服务”为主题,更加注重改革创新、转变职能、改善服务,助力小微企业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加强政策宣传,抓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实;开展百场小微企业政策宣传与现场咨询活动;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年服务小微企业不少于50万家;支持担保(再担保)机构为不少于15万家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完成50万人次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1000人次以上领军人才培训;组织开展市场开拓及服务对接等活动;推动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公布,建设全国涉企收费项目库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重点工作

    (一)狠抓政策落实,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

    一是抓好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2012年国发14号文件和2014年国发52号文件情况的跟踪检查和效果评估。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积极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切实让中央政策落地生根。

    二是加大惠企政策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解读和宣传国家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各地、各部门落实小微企业政策的成绩和经验,切实提高小微企业政策知晓度。鼓励各地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展小微企业政策宣讲与咨询活动应不少于20场(次),受众人数不少于3000人次,使小微企业了解政策、用足政策;大力宣传推广本地区优秀小微企业典型做法,提振企业信心,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发展

    一是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利用闲置厂房、各类工业园区、孵化基地等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引入风险投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融资支持方式鼓励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提高小微企业创业成功率。

    二是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做好平台网络项目建设、验收,以及平台网络互联互通和建设进度季度报送、服务信息即时报送等工作,促进平台网络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规模,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证的服务。

 三是加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动态管理,做好示范平台年度检查工作。鼓励和指导示范平台提高服务质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小微企业创立和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四是继续组织大学生百日招聘活动,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各地可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群等,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日、专家下企业和线下大学生招聘等活动,帮助大学生自主创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吸纳人才等方面实际问题。

    (三)加强两化融合,提高小微企业创新能力

 一是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支持引导信息化服务商开发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推广面向小微企业的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应用,支持小微企业运用信息化技术发展核心业务,探索小微企业加深两化融合,提高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

 二是加强创新服务,助力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创新资源向小微企业集聚,鼓励检验检测、工业设计、设备共享、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开放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

 三是推动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协同创新。鼓励大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充分利用现有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大企业与小企业间的创新合作机制,让小微企业创新成果能够与大企业进行便捷有效的衔接,促进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合作共赢、创新发展。

    四是开展质量品牌诊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育工业品牌等活动,引导小微企业加强质量品牌能力建设。强化专业服务,提升小微企业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能力。加快创新人才引进,优化企业人才结构,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四)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小微企业管理水平

    一是深入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以小微企业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培训内容,广泛开展政策法规、战略管理、会计准则、品牌管理及安全生产等多方面培训,完成50万人次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1000人次以上领军人才培训。

    二是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库,组织开展管理咨询专家对小微企业服务对接活动。鼓励和引导管理咨询机构开展中小企业管理诊断和管理咨询服务,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

    (五)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

    一是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政府支持的担保(再担保)机构发展。引导担保(再担保)机构聚焦主业、增强实力、创新机制、合规经营,针对小微企业缺信息、缺抵质押物、缺信用等问题,不断创新和丰富担保产品和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更便捷的担保增信服务。 

    二是加大财税支持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力度。运用税收减免、资金补助等方式,鼓励担保(再担保)机构提高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小微企业担保收费,为不少于15万家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推动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

 三是继续深化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平安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动建立与金融机构间的中小企业信息交流机制,鼓励地方开展政银合作和银企对接等融资服务活动。

    (六)深化多双边政策对话和交流,加强对外合作,支持小微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

    推动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南京宣言》,深化拓展APEC框架下中小企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办好2015年第二届中阿中小企业合作论坛和第12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中小企业工作组为平台,推进两岸中小企业合作,继续深化双边和多边中小企业国际合作机制下的交流合作,支持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七)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减免措施,推动公布全国和各省市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建设全国涉企收费项目库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涉企收费项目,通过清理取消、整合规范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健全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要组织专项督查行动,加强对清单之外违规收费的监督检查。

    四、进度安排

 (一)2015年2月,启动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2015年7月,组织开展中期检查。依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由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相关司局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汇总自查情况,形成阶段性工作小结。

    (三)2015年11月,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定期督促检查,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安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二)加强政策支持与服务。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小微企业的责任意识,把工作重心放到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上来,加强政策支持与服务。坚持专项行动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部属单位、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方面的作用,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共同提供有效服务。充分利用财税政策及各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创新支持方式,促进各类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三)营造舆论氛围。围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工作,通过“两会”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等多种途径,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扩大专项行动社会影响力。鼓励各地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

 

 

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工作部内分工安排

 

 

 

 

重点工作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牵头司局

一、狠抓政策落实,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

(一)抓好政策落实,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问题。

企业司牵头,有关司局参加

(二)开展小微企业政策宣传活动。

企业司、办公厅

二、 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发展

(一)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小微企业创业发展。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等活动。

企业司

(二)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

(三)加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动态管理。

(四)继续组织大学生百日招聘活动。

三、加强两化融合,提高小微企业创新能力

(一)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

企业司,软件司、信息化司

(二)加强创新服务,助力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企业司、科技司

(三)推动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协同创新。

企业司、科技司、装备司

(四)开展质量品牌诊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育工业品牌等活动。提升小微企业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能力。

企业司,科技司,消费品司

四、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小微企业管理水平

(一)深入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企业司、人教司

(二)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库,鼓励和引导管理咨询机构开展中小企业管理诊断和管理咨询服务。

企业司

五、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

(一)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企业司

(二)加大财税支持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力度。

 

(三)深化与商业银行的合作,鼓励开展政银合作和银企对接等活动。

六、深化多双边政策对话和交流,加强对外合作,支持小微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

深化拓展APEC框架下中小企业交流与合作,办好2015年第二届中阿中小企业合作论坛和第12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推进两岸中小企业合作,支持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企业司、国际司

七、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推动公布全国和各省市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建设全国涉企收费项目库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涉企收费项目,健全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组织专项督查行动,加强对清单之外违规收费的监督检查。

运行局牵头,有关司局参加

 

附件3:

 

 

 

 

各地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

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签章):

 

一、工作目标: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三、工作进度安排

四、保障措施

牵头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报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