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偿使用个人住房为何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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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正要办理税务注销,由于无偿使用个人住房作为办公室,公司和个人签订了无偿使用协议,也没有开房屋租赁发票。在进行税款清算时,税局要求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我记得税法说个人住房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嘛,这个房子又没有出租,税务局是不是弄错了?请 i 财 解答并告知依据。


       您好,贵公司被税局要求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否正确?我们先来看看税法有关规定再来判断。



1是否需要缴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没有规定个人所有的住房免缴土地使用税,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015号)中规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征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根据以上规定,个人拥有的房产是不是要缴纳房产税,与个人拥有的房产的实际用途是不是经营有关。个人住房用作居住使用时,不是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住房无偿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使用,房产的的实际用途就是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需要缴纳房产税。同样,个人拥有的住房无偿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使用,也不能免土地使用税。


2谁来缴税


 这样的情况下,究竟是房东纳税还是贵公司纳税呢?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015号)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因此,贵公司无租使用的个人住房,房东在房产所在地的,则房东为纳税人,如果房东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贵公司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3如何计缴税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因此,贵公司应按房产余值依1.2%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依规定的税额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