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个税的手续费如何核算?手续费是否纳税?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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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政策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规定,“三代”单位取得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并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0号)第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别说明


目前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从税务局取得的手续费返还,会计处理明确记入“其他收益”;但是否缴纳增值税,各地执行口径并不相同,有些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认为代扣代缴行为是征管法赋予扣缴义务人的一项法律义务,若未按规定履行扣缴的法定义务还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纳税人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不属于经营性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有些税务机关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第(六)项第8点认为,纳税人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属于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要纳增值税。因此,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增值税,国家也未有明文规定。具体还是应该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免多缴税或少缴税而有风险。


至于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是否应交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规定,“三代”单位取得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并计入本单位收入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因此,税务机关返还给企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0号)第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案例说明


2018年9月20日,A公司收到个税返还手续费50000元,增值税率6%;9月25日,经批准,发放给办税人员。假定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A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案例分析 

A公司9月20日收到个税返还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其他收益  47 170  ( 50000/(1+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830 (50000-47170)


A公司9月25日发放给办税人员时:

借:管理费用——手续费   47 170

 贷:银行存款  47 170


     本期小结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会计处理记入“其他收益”;增值税是否缴纳应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但属于企业所得税计算的收入范围,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