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实施 为消费者网购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6日

来源:市场/行业准入

阅读:220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于1月1日正式实施,为消费者网购撑起“保护伞”。

 

 

  《电子商务法》明确,微商、代购、网络直播等也被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到该法制约。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删差评”成为过去式。此外,禁止“默认勾选”、禁止不合理押金退还条件、禁止强制商家“二选一”等法规也让消费者的网络购物权益得到更有效保障。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运用互联网思维,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提供便利。2018年,湖南省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照分离”改革以来,企业仅需提供“一单一书一报告”,一次申请、一次审批,就能理一张包含多个产品类别的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