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使用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5日       来源:      阅读:326次

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使用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

湘经信中小企业发展〔2015150

各市州经信委: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的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核查2014年度安排的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01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内资金26000万元,上年结转507万元,共计26507万元。其中,切块给财政厅创业投资基金5500万元,切块湘西开发专项500万元,切块“五个三”工程610万元,共计6610万元,此次不作评价。本次核查对象为:医药食品技术改造项目105个,安排资金1870万元;教育培训项目72个,安排资金950万元;工商联项目27个,安排资金500 万元;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34个,安排资金6577万元;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项目64个,安排资金10000万元;共计19897万元。(详见附件3)

二、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自查阶段(2015年4月22日-4月30日)

1、各市州组织项目单位开展项目自查。项目单位完成《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具体为附件1相关内容);县(市、区)经信部门对项目自查情况组织现场核查,并在《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签署意见。

2、市州核查。组织对辖区内项目(包括省直管县项目)进行核查,并在《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签署意见。 

3、市州汇总。收集本辖区内“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分类完成数据汇总工作(具体为附件2相关内容),完成并上报辖区内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包括: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施效果以及专项资金在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二)现场核查阶段(2015年5月4日-5月20日)

1、抽查。按资金安排分类归口负责的原则,省经信委相关责任处室分别赴市州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2、座谈。听取市州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3、收集材料。核查小组收集各市州项目核查情况表、绩效评价汇总表以及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四)工作总结阶段(2015年5月21日-5月30日)

1、核查组提交各项目现场审核情况;

2、按资金分类归口,省经信委各责任处室对评价对象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价,分别形成评价报告; 

3、进行汇总评价。由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归口,形成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经信委统筹,负责组织项目自查,完成资料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各县(市、区)经信局(包括省直管县市)做好项目自查及现场核查工作;各项目单位积极配合,按要求填好相关表格。

(二)具体业务指导,请与相关处室衔接。

(三)5月20日前,各市州将绩效评价汇总表、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电子板)按项目类型报相关处室。

联系人:

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曾祥国   电话:0731-88955552;

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孙  丹  电话:0731-88955536;

消费品工业处        石子敬   电话:0731-88955527;

教育培训处         喻向阳  电话:0731-88955532;

 

附件:1.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基础

数据表

2.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汇总表

3.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围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