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6日 来源: 阅读:2591次
各市州经信委,省直管县经信局、各有关担保机构:
近日,国家工信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函》(工信企函[2015]261号),现就做好工信部2015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2015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
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三、报送系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p//coids.sme.gov.cn)。请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录该系统,或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点击首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和上报。
首次进行信息报送的担保机构,用户名和密码由所在区域的县经信局或者市州经信委设置。
四、报送时限。请各市州经信委组织和指导省直管县经信局、有关担保机构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并于2月20日前完成信息审核与上报。
联系电话: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何军 孙丹 0731-88955536
工信部技术支持电话:010-68574465,010-68574511,022-58356855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